企业展示厅馆专家——上海钧策文化:利益与价值在合作中的区别与各自作用
利益与价值在合作中的区别与各自作用利益与价值在字典中都有其自己的明确解释,前者指的是好处;后者指的是客体对于主体表现出来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在一个部门、一个项目乃至一个公司,如果言必利益,虽然一时之间可能会相安无事,但时间一长或因利益分配不均,或因价值观不同往往会出问题。因此,对于一个健康的公司,无论对于个体如员工,还是集体如部门、项目团队,需要形成一种共识——利益是建立在价值之上的,这是一切合作形成并且能长期维系的基础。
钧策公司从原来实体中进行分离、改革,谋求的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其中的曲折与坎坷是显而易见的,这就需要公司每一个成员都需要具备一致的价值观与企业认同感。当然,任何一个人来到公司都是有目的和目标的,这是一种积极的驱动力。这里需要区别的是,利益和价值这两种不同的去向对于合作所产生的不同影响。
先说利益,公司成员在公司中的利益是很简单的,无非是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股份等各种形式,但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公司赚钱要合法、合情、合理,员工赚钱更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框架的范围内实现,而一个真正健康发展并且有前途的公司,员工在公司获得的利益必然和其产生的价值是成正比的。再说价值,公司招聘每一个员工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当然是希望其产生相应价值的,尤其在钧策这样一个新兴的、讲究团队配合与合作的团体中,如何让每一个成员产生其应有的价值是避免“短板效应”的有效途径。
每一个转型中的公司都会存在两种员工——新进员工和公司元老,前者是公司根据新的要求和新的发展理念招聘的新生力量;后者是伴随着公司风风雨雨的骨干,两者都是公司发展的宝贵财富,但存在一些工作方式和理念上的分歧也在所难免。这种现象解决得好,两种员工真正形成一个坚强的团队,这是对公司最好的结果,但是否出现这种结果的关键在于公司。有的企业往往解决不好新老员工的关系,原先出于公司平稳过渡考虑,对公司员工严重倚仗;后来随着新生力量加盟和新制度的出台,对公司员工又打压疏远。从“极左”到“极右”,公司犯的就是“利益”和“价值”混淆的错误。
不管是新进员工还是公司元老,对于自我价值的认识绝不仅仅是收入一项,还有对于公司文化的认可、对于公司前途的信心和对于自身职业生涯的设计等各个方面,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公司的“日久生情”,这一点在公司元老身上体现得尤其明显。可惜的是,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文化体系的不完整,对员工和公司的情感纽带视而不见,公司制度脱离实际,单纯的以物质利益来维系脆弱的雇佣关系,这就是导致劳资纠纷频发的关键原因。
钧策从一开始就非常注意对于员工价值体系的设计,并且关注每一个员工对企业文化的高度认同感,这从理论上可以避免很多公司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是科学先进的理念。当然最关键的在于执行,在于落地,每一项公司规章、制度、政策的出台,从初衷、动机、原则,到条款、细节,需要考虑从公司整体到员工个体各个方面的利益,尤其要考虑为双方建立起相互融合而又各自完整的价值体系,缺少一个都会导致“上令”无法“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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