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研究已经启动(转载)
P2P监管细则研究已经启动4月21日,银监会举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P2P行业监管成为发布会的焦点之一。
会上,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目前,P2P监管细则的研究工作银监会已经开始启动。至于细则是否今年内推出,刘张君表示,“会抓紧时间研究”。
理财周报记者获悉,不久前,国务院最终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承担对P2P行业的监管和研究,P2P行业监管正式归口银监会。
据刘张君介绍,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资金池。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人和项目的方式,使放贷人的资金进入平台的账户,产生资金池。
第二种情况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的信息,向不特定的人群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用于高利贷,赚取利差。
第三种情况是,个别P2P网络借贷款平台发布虚假的、包庇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资金,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应该合理地设置其业务的边界。”在刘张君看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明确中介性质、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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