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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京晨报》11月9日:如今网络红人、网络热门事件和话题层出不穷,具体操作的就是一些网络推广公司,他们通过操纵水军炒作博取知名度,有编辑靠删帖年收入至少70万。笔者常在论坛里看到感兴趣的帖子,点击后网页却显示“您查找的页面不存在”或“评论已关闭”;在搜索引擎搜索到的信息无法打开;在门户网站上看到感兴趣的新闻,打开链接却是完全不相干的页面。难道是我可能碰到了已经被删除的帖子? 其实,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迅猛发展,类似的网络删帖现象一直存在,但“网络删帖”作为一个重要话题进入公共视野,却是近年的事。而网络删帖的危害真正引起大家重视,可能就是从三聚氰胺事件开始的。 具体来说,网络删帖一般是针对网站而言。
什么样的帖子会被删除?请看一家专门删帖的部门介绍:一是你是否在互联网上搜索到很多关于你个人或者公司的信息?二是你是否因为自己的隐私被公布在互联网上而烦恼?三是你的正常生活是否因为自己的电话地址照片等被公布在网上而倍受侵扰?
随着网络影响力的不断扩大,网络删帖已成为网络公关的一项重要业务,可以删除的包括门户网站上的新闻、搜索引擎上的结果及其频道、博客、论坛上的帖子。有人宣称“可以20分钟内让门户上的新闻和论坛上的帖子消失”。 并且网络删贴也明码标价,有的门户网站删除一条新闻要1万元,有的地方性的新闻网站删除则需1000元,有的著名论坛删除一条要3000元,小论坛则一两百元到四五百元不等。这样看来,编辑能靠删帖年收入70万就一点也不希奇了。
不过,“具体删帖人”是谁?并没那么重要,关键是,背后有一双什么手在推动删帖?谁是“网络删帖”的幕后雇主?
笔者认为,网络上帖子一旦涉及具体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商人和个别官员,甚至是地方政府,都有可能成为网络删帖的幕后雇主。比如,三聚氰胺事件中的三鹿公司;比如,一些深陷舆论漩涡的问题官员。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今年早些时候发生在广西的“日记门”事件。9月2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检察机关调查,为了删除网上流传的日记,“日记门”事件的当事人韩峰于2010年2月14日向钦州市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索取现金人民币15万元,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从近两年公开的媒体报道可以看出,目前删帖的雇主,主要集中于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和官员,而随着社会转型期的艰难过渡,这个群体无疑会日渐增多,删帖现象会更加突出。
同时在不少地方官员看来,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地方贴吧、地方论坛也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删除了某些敏感的帖子就不会向外扩散,所以删帖往往成为首选。由于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地方贴吧、地方论坛的吧主和管理员大多是本地居民,想要找到他们并不太难。当通过种种关系找到这些管理员删掉相关帖子后,“删帖至上”的意识在地方官员的头脑中就更加强烈。这其实暴露了相当一部分地方官员的两个思想误区:一、误以为互联网是自己的管辖范围;二、认为互联网是有界限的,这里删除了,别处就不会出现。恰恰是这两大认识误区,让一些地方官员忽视了直面网民这个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导致很多本可以解决在萌芽状态的事件“扩大化”。
从根本上说,网络删贴现象的存在,既有商业压力,也有行政原因,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为私人利益去删帖。而网络删贴的运作逻辑是,给钱就能删除负面新闻和帖文,给钱就能操纵网络媒体,给钱就能摆平一切质疑。当然,从广义上说,因商业而删帖的情况更容易被发现。而因行政删帖,影响更大一些。比如轰动一时的“华南虎照”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华南虎照”事件十分荒诞,到最后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民众不相信当事人,当事人不相信专家,专家不相信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不相信权威的科研机构,而科研机构也不相信当事人,最后变成一个怪圈,谁也不信任谁,从而导致了信任危机。
网络这个舆论场所真的太过重要,如今已成为各利益群体的必争之地。这些利益群体运用各种手段来宣扬和维护自己,网络删帖只不过是这种力量外在的表现。
如何既保护公众知情权?又保护一部分人的名誉权和信息权?笔者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制定相关的网络信息法,加强网络监管,将网络删帖置于公权力的监督之下,网络删帖的幕后雇主有钱无处雇佣“网络水军”和“网络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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