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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没有法律,只有权力-----从央行杀支付宝、剥夺公民财产支配权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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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2: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会打败马云?
  马化腾或者李彦宏?在这个言必称BAT的时代,除了他们的“三国杀”擦枪走火之外,难道还能指望别的谁打败阿里,打败腾讯,打败百度?
  或者问题反过来问,谁会打败马化腾,谁会打败李彦宏?
  马云的回答是一份文件,也许马化腾和李彦宏的回答是一样的,公司再强大在政府的监管面前永远是不堪一击,文件就是监管的代名词。
  互联网金融有没有泡沫,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个稍显夸张的说法是过去的小贷公司现在已经有一半转移到了网上,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新嫁衣,而PTOP之类的网贷公司跑路的新闻也越来越多。实话实说,相当一部分公司并非不知道他们自己在干什么,资金池的概念在传统的监管理念中就是非法集资,而超高的回报也无疑就是高利贷的变种,不管是放的人还是贷的人都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民不举官不究,庞氏游戏没到透底的时候而已,这就是典型的野蛮生长,也是所谓创新游戏的心跳,新政府奉行法无禁止当可为的海洋法系理论,但是不等于不作为,毕竟出了事,板子依然会打到央行和银监会身上的,监管是早晚的。
  马云是有点倒霉,扮演了一个枪打出头鸟的角色,偏偏还是赶在了宣布去美上市进程的当口,不过,好在这份文件的重点是第三方支付,而支付宝又早被马云换出了阿里巴巴,因此,影响会有,但不至于是毁灭性的,压缩的主要是未来的想象空间而已。
  央行的征求意见稿合不合理呢?一次转账的金额为什么是1000元,一年累计为什么是10000元,一次消费的上限为什么是5000元,一个月的上限为什么是10000元,现在还没有人为此做出解释,其实安全不过是个借口而且是站不住脚的借口,谁敢说转999元以下是安全的,转1001元就是危险的?!更重要的是现有法律没有赋予央行有限制消费者消费金额的权力,也没有赋予央行有规定消费者支付方式的权力,第三方支付要么是非法的就取缔,要么是合法的就放行。规定金额无非是设置门槛和障碍,是一种市场干预行为,说白了,就是把羊群再赶回银行支付系统,难怪有人因此攻击银联为幕后黑手,支付宝也好,财付通也好,的确动的就是银行卡的奶酪,遭遇反击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公权力的介入,以文件定生死,多少有点胜之不武。
  拼价格是中国电商目前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和早年间的家电连锁企业一样,靠卖东西基本上是不挣钱的,那么利润从何而来?从占用和积压供应商和厂家的应付款上来,由于规模巨大,账期较长,积淀在其中的现金流就可以用来进行投资,这是典型的类金融模式。阿里、腾讯、京东、苏宁都具备这种特征,毫无例外,他们都对办银行有着常人不可思议的狂热和执着。
  余额宝是支付宝下的蛋,支付宝受打击,余额宝怎么办?监管会不会管到余额宝头上?余额宝本质上是货币基金,因此,余额宝的资金管理应该和其他基金一样,就是同业存款,不需要提取什么存款保证金,但是协议存入银行的资金就是一般存款,该提则提,但这是银行的事,不是余额宝的事,桥归桥,路归路。值得一提的是,一种趋势形成之后,消费和支付的习惯已经被打破之后,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余额宝即便是收益率跌破4%,份额也一样会增长,顺势则昌,逆势则亡。
  谁会打败马云呢?
  央行或者银监会?
  答案都是否定的,能打败马云的是马云自己,或者是马化腾,或者是另一匹不为人知的“马”,但是就是不可能被政府打败,也不可能被监管打败,更不可能被媒体打败,所谓“文件”,只不过多一层束缚,多一些均衡,好事多磨的意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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