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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催交书》到我的《应答》到《决定书》——看“拆迁扫尾清点百日竞赛”(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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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1: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催交书》到我的《应答》到《决定书》
  ——看“拆迁扫尾清点百日竞赛”的违法性
  看到2014年3月14日的《新滨湖》报的《拆迁清点新部署》(见附照)一文后,我才知道我是滨湖区“拆迁扫尾清点百日竞赛”的另一面——被拆迁户、“被竞赛者”。文章说:“本报讯 12日上午,我区召开拆迁清点工作会议……区长高佩到会讲话。高佩充分肯定了扫尾清点“百日竞赛”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扫尾清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加快司法强制推进,按集土责交和国土司法强拆办理程序,锁定项目推进时点,排定时序环环相扣,抓好项目推进;剩余扫尾清点项目要逐个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扫尾清点;推进方法要多措并举,尽可能达成诉前签约,加快项目清点速度;工作推进要讲究持续性和连续性,加大工作力度不停顿……”高区长没有着重教导依法征地拆迁,依法补偿。竟然指挥与会者,多措并举,加快项目清点速度,加大工作力度不停顿……这不是分明抢在中央政府新的惠民政策落实之前在加劲“与民争利”吗?联想到去年“12.3通安事件”,同样的背景,同样的形势,这社会风险有多大!
  我亲历了这场“拆迁扫尾清点百日比赛”,深受其害!今年1月7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送上门一份《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催告书》,其主要内容:“经调查你户位于华庄街道龙渚社区惠甲里72号的房屋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征收(苏征地【2012】823号),并于2012年12月27日进行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你户所在地的房屋补偿安置部门已多次与你户商谈房屋补偿安置事宜。但你户至今尚未履行交出土地的义务。为保证国家依法征收土地,请你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接受安置补偿,依法履行交出土地个义务……”(见附照)
  我只得匆匆递上《关于催告书》,陈述主要理由:
  1,       我家乡地块征地拆迁程序不合法, 没有通过国土局,没有发征地拆迁及其听证会的告知书,没有具体确实的建设项目,没有“二公告一登记”,仅仅有当地街道规划部门的设想,就擅自拆迁(2012年5月15日动手拆迁时,国土局和建设局还不知道);(见附照)
  2,征地拆迁补偿太低,明显地侵犯被拆迁户的利益:华庄地区早在2000年就撤村组城市化,根据2011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和2011年3月17日中纪办【2011】8号文件精神,华庄地区的房屋拆迁应该与国土一样“同地同价”,不能够按过期了的05年1月发布的363文件拆迁补偿;更有甚者,已签约者连无锡市的04“103号文件”规定的、少得可怜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也全被克扣。
  3,《催告书》缺乏“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诚心。
  我们还请求有关领导,春节以前帮助治理环境:  a,由于自来水管道受到破坏,加上寒潮侵袭冰冻,现在好多人家断水已经4天了,急需修复供水系统;
  b,  很多人家已经断了电视线路1年半,需要接通。
  c,  急需恢复打扫道路、打扫厕所等环卫工作。……然求助无果(详见附照 )
  春节前,1月20日国土局又送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吓唬人说:“……我局于2014年1月7日向你户送达了《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催告书》,明确要求你户在十日内接受安置补偿,一方履行交出土地义务。并且我局听取了陈述申辩意见。但你户至今无正当理由仍然拒绝接受安置补偿,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你户已经构成阻扰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行为。
  ……责令你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交出上述土地。如期满仍不履行本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见附照)
  可知,《决定书》缺乏诚意,没有分析、没有依法说理,武断地说我无正当理由,说我阻扰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好像征地拆迁就是建设?我地块至今没有规划局的项目选址图!《决定书》措词措辞生硬,冷酷无情、如临大敌下战书。你看,春节期间还不忘“多措并举”扰民。
  前几天,我旁听了一场被征地人与国土局在法庭上的交锋(滨湖区高正平案)。被拆迁人说,房屋补偿太低;国土局代理律师说,房子我不管,我只管土地。被拆迁人说,我要土地补偿款,国土局代理律师说,你不是当地人(被拆迁人是退休回乡)。代理律师这么蛮不讲理!联想到《拆迁清点新部署》中高区长的讲话,司法好像是他的一张王牌,稳操胜券。法院现在还能枉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江苏省93号政府令明令:“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上级政府这么号令,怎么能够继续违法补偿、与民争利呢?
  习总书记最近说:“城镇化不是土地城镇化,而是人口城镇化,不要拔苗助长,而要水到渠成,不要急于求成,而要积极稳妥。”可见拆迁竞赛应该叫停。
  盲目拆迁、盲目造城其实是对环境和物质文明的莫大的破坏,拔苗助长、适得其反。 对于确凿的城镇化建设需要、合法的征地拆迁,我们应该双手赞成;对于那些盲目的违章违法、囤地融资卖祖宗的乱拆迁,我们应该坚决严拒喊“不”。留守故乡家园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争论征地拆迁的个人利益,更重要是为了爱护社会物质文明、珍惜国土资源、不让故土沦为近旁那些因盲目拆迁而多年废弃的荒漠,是为了维护共和国法律的尊严、是为了紧跟党中央、紧跟习主席,制止“卖地经济”的“伪城镇化建设”,勤政勤业,脚踏实地搞城镇化建设,真正实现“幸福无锡”、 “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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